防爆術語表
香港工業用戶常對防爆認知不足。這裡解釋最常用的防爆工程術語。
- 危險區域(Hazardous Area)
- 存在可燃氣體、蒸氣或粉塵、可能形成爆炸性環境的場所,需按出現頻率分區。
- Zone 0 / 1 / 2
- 可燃氣體/蒸氣環境分區:Zone 0 持續存在、Zone 1 正常運行可能出現、Zone 2 僅異常時短暫出現。
- Zone 20 / 21 / 22
- 可燃粉塵環境分區:Zone 20 持續、Zone 21 正常運行可能、Zone 22 僅異常時出現。
- ATEX
- 歐盟防爆指令,規範在歐洲市場使用的防爆設備。出口歐洲需 ATEX。
- IECEx
- 國際電工委員會的全球互認防爆認證體系;香港多以 IECEx 為國際通用依據。
- Ex d(隔爆型)
- 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並阻止火焰傳出的防爆型式。
- Ex e(增安型)
- 在正常運行下不產生電弧/火花,提高安全裕度的防爆型式。
- Ex i(本質安全型)
- 限制電路能量,使其不足以點燃爆炸性環境,常用於儀表回路。
- Ex n(無火花型)
- 正常運行不點燃爆炸性環境,主要用於 Zone 2。
- 溫度組別(T1–T6)
- 設備最高表面溫度分級,須低於環境可燃物的點燃溫度。T6 最嚴格(≤85°C)。
- IP 防護等級
- 外殼對固體與液體侵入的防護等級,如 IP65、IP66。
- CoC(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)
- 防爆認證合格證書,IECEx 證書號可在 iecex.com 數據庫核對有效性。